本來計劃單獨為《只要有趣就夠了:發行累計6000萬冊編輯工作目錄》(三木一馬著;下稱《有趣》)寫一篇讀後感。讀《有趣》,既是因為和鏡花先生聊到三木一馬最近幾年從電擊文庫辭職,對「編輯」這種職業和三木一馬很感興趣,再加上最近開始寫小說感想,所以向鏡花借了這本書。
為什麼會有對讀《Re:Creators》和《只要有趣就夠了》的計劃?大概是因為,當我讀完整本書以後,我就意識到,儘管兩本書側重的地方不同,但內容很類似,類似到你甚至乎會認為,《Re:Creators》其實就是《只要有趣就夠了》的一部動畫改編作。
舉個例子,以下這句,就是出自三木一馬《只要有趣就夠了》一書:
「所謂故事,就是在描寫如何讓主角陷入險境的過程。所以我們作者,根本就是專門給主角帶來不幸遭遇的衰神。」
雖然語氣十分諷刺,但其實這句話一點也沒錯。對於想要「從安全地帶出發去冒險」的人來說,一個過程只有平淡、嚴肅和平場景的故事,通常只會讓他感覺到十分無趣。只不過我覺得在這句話最後,應該還要再補上一段。「而也只有作者,可以讓主角碰上足以補償他不幸遭遇的幸福」。(P.150)如果你還看不出這番話到底有什麼有趣的地方,這是《Re:Creators》的台詞:
「你以為我是為什麼創造了你的世界?是為了給你安逸的生活嗎?怎麼可能啊蠢貨。是為了讀者啊。只要能讓故事變有趣,多少不幸我都能創造,也能殺人取命,甚至顛倒世界」
「我想也是。就算是神,那你也肯定是邪神。」(Re:Creators 第十七話)
「只要這個世界繼續存在,你創作的《伏格爾騎士》就能繼續下去,直到迎來大團圓結局……我希望你能遵守和她的約定,把故事和咖啡帶進她的世界裡,讓她和卡隆一起,迎來完美的大團圓結局。」(Re:Creators 第二十二話)當然,這篇文並不在於證明《Re:creators》就是三木一馬的語錄改編。透過這篇文,我想要做一些很不帥氣的事情:「重寫」當時刊登在專頁上的三篇有關於Re:Creators 的文章(其實即是解釋內容)。我還想要指出,《有趣》這本書到底寫了什麼,還有《有趣》一書怎麼樣延伸《Re:Creators》遺留下來的議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