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同學》
記得幾年前當我還在舊校的時候,學校曾經因為學生證鬧起過風波。名校嘛,總有一大堆所謂的「明星球員」,「外援」,因為學校的獎學金,前來讀書,相反讀書的只是名義上的性質。那時候據聞那些球員的學生證上有顆星,於是學生會啊、部分老師啊、學生啊群起圍攻。
這件事情落幕,已經是我離開學校之後。據聞當時有份負責這件事的校長已經離職。當然,在因果關係曖昧的情況下,我沒有定論,也不會有定論可以講,但我可以肯定的是,當時學生會的確給了校長壓力,也有意無意的導致了學校、校董會等等遭遇到壓力。
隔了幾年之後,我現在在一所私校讀書。他們連學生會都沒有。別說是什麼施壓了——學生們收的學費都不同,沒人知道,沒人出過聲,大家過得相安無事。並不是說這樣沒問題,只是這就是人的差別。
《老師》
記得我在中五的時候做過一件蠢事。我的英文老師是我當時最熟悉的老師。當我中五考完CE,接過十二分的成績單之際,我在我的袋裡面拿出那篇一早已經預備好的辭別文。那篇打在Blog上的。無聊、言辭拙劣,而且中二到了一個極點的一篇文,我將我自己當成是某種網路明星。然後我將文接好,拿給老師,上面印有我當時Blog的地址和那篇的全文。然後我就這樣衝出學校。
事後我回去了舊校一次。我和老師聊到這件事之際,他說了一句說話,「其實我們上班已經很忙,日日開會都要開到好夜,再加上我根本不喜歡上網,我不怎麼樣懂用電腦,所以我沒有去找你寫的東西來看。」,然後我就明白,其實這份情或許只可能留在學校裡面——走出了學校還是老師學生,但那重關係已經沒那麼濃厚。學校的人,永遠只能在學校。
直到最近,我的現任英文、文學老師,在上年因為做Project,所以Add了我Facebook。大概三四個月之後,他無緣無故問我一句,「你和Kris Li 很熟悉嗎?我偶然會看你和Micah寫的東西,然之後我發現,你真係好鍾意上完Lit就在Facebook寫你上Lit堂學到D咩」。而我突然很感動,卻只是輕輕的說了一句,「沒想到。」
《教書》
我發誓以後出來找工作不要教書。
教書是件很講求耐性的工作。對著聰明的學生還好,教幾次大概就會懂會做,以後頂多就是改本子會辛苦一點。但對著蠢鈍的學生,講完以後沒人會記得你講過什麼,而且就算你你給了充足的提示和所有的路徑,對方還是會在迷茫之中,逼你出手填鴨——你知道那是老師最不想做的事情。
改完本子之後,你還是一個班主任,你需要去關心你的學生。你還是一個進修中的學生。你需要上課。你需要去和出版社聊價錢。你需要聯絡書商訂書。管理班上的帳目。壁報。學會管理。還有了無休止的開會,開會,開會,開到六點、七點八點九點沒停過。星期六你要帶學生去做Field Trip、去補課、去旅行、去吃飯、去玩,星期日好不容易不需要見到一大堆細路,不需要再在每一句說話的句尾加上”Keep Quite Class”,你要備課,找資料,準備星期一,改簿。
做齊以上所有野,恭喜你,你是一個okay稱職的教師了。你還欠了合格率和成績,而就算你星期一怎麼樣忙到星期日,你都不能控制你的學生溫書不溫書,也不能控制你的學生在你的背後說「哇×××?他好廢啊。」,然後出門去找P Chan補習,再在你的堂上什麼也不管拿出本P Chan筆記出來畫、抄、寫,然後當你兩三日的準備如同廢話。
我不是超人,也沒有那麼強健的心臟。我還想留多幾年命,所以我不想做老師。也祝各位未來和現在的老師好運,香港需要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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