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01/2017

廣泛的焦慮感:對讀《只要有趣就夠了》和《Re:Creators》

前言
本來計劃單獨為《只要有趣就夠了:發行累計6000萬冊編輯工作目錄》(三木一馬著;下稱《有趣》)寫一篇讀後感。讀《有趣》,既是因為和鏡花先生聊到三木一馬最近幾年從電擊文庫辭職,對「編輯」這種職業和三木一馬很感興趣,再加上最近開始寫小說感想,所以向鏡花借了這本書。

為什麼會有對讀《Re:Creators》和《只要有趣就夠了》的計劃?大概是因為,當我讀完整本書以後,我就意識到,儘管兩本書側重的地方不同,但內容很類似,類似到你甚至乎會認為,《Re:Creators》其實就是《只要有趣就夠了》的一部動畫改編作。
舉個例子,以下這句,就是出自三木一馬《只要有趣就夠了》一書:
「所謂故事,就是在描寫如何讓主角陷入險境的過程。所以我們作者,根本就是專門給主角帶來不幸遭遇的衰神。」 
雖然語氣十分諷刺,但其實這句話一點也沒錯。對於想要「從安全地帶出發去冒險」的人來說,一個過程只有平淡、嚴肅和平場景的故事,通常只會讓他感覺到十分無趣。只不過我覺得在這句話最後,應該還要再補上一段。「而也只有作者,可以讓主角碰上足以補償他不幸遭遇的幸福」。(P.150)
如果你還看不出這番話到底有什麼有趣的地方,這是《Re:Creators》的台詞:
「你以為我是為什麼創造了你的世界?是為了給你安逸的生活嗎?怎麼可能啊蠢貨。是為了讀者啊。只要能讓故事變有趣,多少不幸我都能創造,也能殺人取命,甚至顛倒世界」 
「我想也是。就算是神,那你也肯定是邪神。」(Re:Creators 第十七話) 
「只要這個世界繼續存在,你創作的《伏格爾騎士》就能繼續下去,直到迎來大團圓結局……我希望你能遵守和她的約定,把故事和咖啡帶進她的世界裡,讓她和卡隆一起,迎來完美的大團圓結局。」(Re:Creators 第二十二話)
當然,這篇文並不在於證明《Re:creators》就是三木一馬的語錄改編。透過這篇文,我想要做一些很不帥氣的事情:「重寫」當時刊登在專頁上的三篇有關於Re:Creators 的文章(其實即是解釋內容)。我還想要指出,《有趣》這本書到底寫了什麼,還有《有趣》一書怎麼樣延伸《Re:Creators》遺留下來的議題。

三木一馬:不討好讀者的Altia,一點也不帥
「在我第一次一個人負責經手作品後,我第一個發現到的事情,就是「只重視自己的興趣,自己自認爲很有趣的作品會賣不出去」。(P.114) 
而這也就是說,如果完全不對這些地方加以修正,就這樣直接出版成冊的話,拿到書的讀者搞不好也看不懂到底想要表達什麽。必須要親口解釋才行,就代表「沒有把它寫進小說文章裏面」。……而是說作家不能把讀者的善意視爲理所當然,在這種前提底下去創作作品……不管想出來的劇情多棒,如果沒辦法讓人了解其意義何在,那也只是白費工夫。(P.172-3)
儘管,要向讀者解釋到底自己寫了什麼,等同於我直接承認那三篇文章失敗,論點無法傳遞給讀者,我仍想在這裡解釋。既是因為,有讀者就那三篇玩笑文章問罪(尤其是開場非常Cocky的第三封信),亦是因為,我故意不把這三份信的觀點寫清楚——因為這樣為難讀者,要求讀者要用腦讀完一篇文章,其實很好玩,亦要求讀者用點精神小心讀完文章。(要不我怎麼會是寫詩的?)

此處先來「解釋」早前寫的三篇文章,到底寫了什麼;順帶解釋我對《Re:Creators》一部作品到底有什麼樣的觀點。
這三篇文章都是「信件」——因為,就如第三篇文章寫出來的觀點一樣,「Re」其實是一套英文信件標題,是regarding的縮寫。既然如此,我才會想要寫信。

前兩篇文章提出的觀點,是基於「recreators」的角度提出,旨在「重新塑造」整個故事應有的、應該出現的故事。換個講法,就是為兩個很有可能出現,但最終沒有出現的故事方向,寫一套同人故事。最後一篇文自然是如標題所講:是給製作組的信。或者說,最接近一貫取態的文章。

文章一:人道的,更人道的
文章一標題捏他自尼采《人性的,更人性的》。這是基於金髮騎士的觀點寫的投訴信。

信件的腦洞是,「假如製作物向人類講人道問題」。動畫裡提及到,日本政府為眾多角色頒發了日本公民權利,並且僱用這批人作為應對轉世角色的政府員工。作品裡亦有不少場面強調,角色是獨立的個體,而不是作者的所有物。然而,如果製作物/角色等人的確擁有人權,角色等人應該可以自由決定要不要回去異世界;就算回到異世界或者是在地球工作,基於這些是擁有人權,可以自由活動的人類,角色等人亦應該有權抗議,不按照作者的那套遊戲規則來玩;但事實上,不管角色是回到異世界也好,在地球也好,這些角色對於自己的設定、命運、未來,無任何控制的權利。
我等抗議創造物之間的資訊及權力不平等,諸如苦主之一的白亞氏就曾經被彌勒寺氏報以「我問過原著作者了,你的仇家其實是占卜師」,因而喪失生活目標,陷入失常,身心無定……
〈被創造物勞工大聯盟抗議信——人道的,更人道的。〉
換個講法,「虛構的角色」追求「人權」,這種本身就是非常不可思議,甚至乎自相矛盾的想法。一方面,劇中的角色指出,被創造物等人可以自由活動,政府應該尊重角色的自主權,甚至乎描寫角色在設定之上失控暴走,可以決定投靠那一派;另一方面,作品又描寫眾多作家亂改角色設定,讓角色精神錯亂,甚至乎出現了白亞被彌勒寺以「你還未讀過原著」這種滑稽的理由打臉,促成角色合作。這無疑是非常矛盾,「反人權」的展開,甚至乎有一種超現實的荒誕感。

文章最後指出,「外傳」和「福利集」、「拒絕缺水缺糧、殘廢、目睹親人之死等過於殘酷的、危害肉體及身心安全的展開」是解決「人道問題」的結論。這不僅是直接解答問題,而且上述提及的所有訴求,全部都是基於實際發生在角色身上的事蹟(或者你可以理解是,這裡其實也在吐槽作品)。更重要的是,「Fandisk」和「外傳」,本身就是一種Re:Creators內的作者用來解決問題的手段。以這種手段作結,其實亦是在呼應作品的處理。

文章二:給Re:Creators電台的信
文章二寫的是劇中作家松原的視點——這亦是我花了最多時間重寫的一篇文章:因為不知道該落筆寫什麼!

這篇所描寫的,是一個可能出現的平衡世界。開場白其實已經解釋:
「最近我經歷了一些像是某部動畫的橋段,讓我懷疑自己根本活在動畫世界裡,像是動畫的平衡宇宙——不同之處在於那部動畫發生的事情全然只有正面的、積極的事。我所遭遇的全然是可怕的,令人畏懼的。
信中所有劇情全部都是剪輯自《Re:Creators》,但文章全然都是在諷刺這些橋段是「動畫似的」:Re:Creators 將整個本應該可以拍得很可怕的故事,寫成一些很陽光,正面的事——信中描寫的,就是這些「可怕的,令人畏懼」的事情。例如說,出版社要求一群作家寫一些「與我現在經營的作品,根本毫無關聯」的「跨作品、跨平台的」外傳小說。面對匆忙的截稿日,這種本應該是出版界的黑暗,結果被掩飾成為「為了拯救世界」。

文章的另一條有趣的處理是,賽蕾姬雅要求「給我咖啡與故事」,被移花接木到政府側追殺作家的角色身上。這一方面是因為,這類作者不聽話,角色追殺作者的發展,其實就是第一季最重要的展開。另一點是因為,「咖啡與故事」這個需求實在非常奇怪:當眾多角色都在說要追求好結局、神設定,就只有賽蕾姬雅一人會要求如此卑微的事物;而且,耗費那麼多精神、時間,好不容易才接近了「神」,卻只是想要如此卑微的事物,這是很強烈的反差

如果你還跟得上這篇文章(和上一篇文章),這封信最後反問「我該否在小說裡加入咖啡和故事?要是我忘記寫了,他們會回來尋仇嗎?」,在反諷上面提及到的問題:人權、利益、故事與咖啡等等,到了最後,其實還是在於作者會否憐憫自己的角色。用三木一馬的講法,則是「到底這樣的發展是否有趣」。

文章三:Altia寫給Re:Creators製作組的信

如果要說第三篇是什麼的信,這就是俗話點說的「文學少年正常發揮」。一篇夾雜著電波、自大、失業狂妄、各種批評、觀察、妄想、符號揣測的一篇文章。信件開場寫得非常自大(不排除是最近失業所以腦神經病了),被一個讀者吐槽「我想你還是先翻成日文寄過去吧。」——可以說是件我認真想要做過(我是真誠地想要學日文影響業界),但越來越不信任的理念。嘛到了下文就會開始解釋。
由於這篇文章的內容太長,論點很雜亂,除了是上面已經提及過的觀點,下文我決定用最簡單的Point Form,點列所有觀察:
  • Re:Creators是一部「後設」的作品一部描寫創作者、觀眾、角色、編輯等的「四方會談」,討論怎麼樣創作一部作品和創作者的心態。而因為所有設定最後都扯到「作者」身上,這部作品的重點其實是作者,而不是角色
  • 水篠颯太是一個有多重身份的角色:水篠颯太從觀眾變成創作者,在最後創作了自己的故事,亦是自己的故事裡的其中一個角色。(同樣可以這樣看待的還有メテオラ)
  • 雖然這部是一部描寫「四方會談」的作品,亦有出現商業、舉辦活動等和現實的業界對稱的元素,但會談裡的兩種角色並無出現:編輯和觀眾
  • 編輯沒出現,並不代表沒有實際擔任編輯職務的角色:「築城院」、「阿爾泰爾」填補了這個空缺。她們擔當編輯的職務,擁有否認和承認設定,凌駕作者和出版物的能力,以致到再怎麼樣荒唐的設定都可以被駁斥或合理化。
  • 觀眾只有兩種:一種是透明化,從來沒有出場的一大堆無面「觀眾」帶來的「承認力」,而這種「承認力」其實即是類比「購買力」和「銷量」;另一種是在網上中傷作品,導致故事開始的「黑特」(某程度上,你可以說,Re:Creators就是一個回應「黑特」的故事)。
  • 這種透明化的觀眾,就和「就和東浩紀藐視的那些只會看著擬像而興奮的阿宅一模一樣」:這種人物其實不存在,和東浩紀一樣,只是幻想。而且,只挑出這兩種弱雞的觀眾,是很膽小的。
  • 故事裡沒有出現任何評論,或者嘗試分析故事、角色,理性地判斷Elimination Chamber Festival的觀眾:換個講法,「你們小看了觀眾」。
我的批評有:
  • 《Re:Creators》是一部給予許多製作者能量,導出許多製作者心聲的動畫。
  • 二期灌太多設定,「迷失在以設定解決設定的循環裡」。例如阿爾泰爾幾乎是每話出現一個新設定,後期也是以「創作出新故事」的設定,來解決一套舊有的設定。
  • 「水篠颯太邁向創作者的努力」並無描寫。
  • 「觀眾的承認力」計算和獲得的方法很便利:流於魔法計算,與及眾多角色事前在腦內預演和期待觀眾的反應。
  • 雖然可以理解,但作品蘊含著「創作者必須媚俗,討好觀眾」的觀點。
我留白的地方有:
  • 將被譽為業界蛀蟲,其實時常在黑特別人的「やらおん」和「jin115」,用來和這篇文章的發文者(一個Facebook Page)相提並論。
如果你讀到,還未脫離這篇文,下文將會開始三木一馬《只要有趣就夠了》的批評和對讀。準確點講:三木一馬解釋了某些設定出現的理由。

只要「有趣」就夠了,但有趣是什麼?

就此,我們先岔開話題,說說三木一馬的書《只要有趣就夠了》,到底寫了些什麼。

若要用一句話概括整本書給人的感覺,那就是,是本涉獵很多面向,但沒有一個面向能說得深入的一本書。

雖然這部是一部關於「創作有趣的小說」的書,但真正有關於「怎麼樣撰寫一部有趣的小說」的部分,其實只有前兩章討論大綱、角色設定等等元素。好些論點很容易讓讀者理解、進入,擁有共鳴,但亦因此而顯得三木一馬的論點不太特別,例如下列的觀察:
能夠引起讀者共鳴的角色,一定要讓人覺得「可敬」和「可親」。而且如果能夠「同時兼具」這兩種要素,則是最爲理想的狀態。(P.69)
同類型的角色可謂數多少個有多少個:不管是三木一馬提出的《魔禁》上條當麻、這季廣受負評的《帶着智能手機闖蕩異世界。》的男主角望月冬夜,《IS》的男主角一夏,極端如《幼女戰紀》的譚雅、《FATE/ZERO》的愉悅神父綺禮,其實都可以說是這類逆反的角色。
但怎麼定義一個角色是「可親」的?一個角色是「可敬」或者還可以理解,或者可以理解成:對於個別的讀者而言,他做了一些道德的,可貴的,高尚的行為,或者是擁有崇高的動機。「可親」的角色,則是一個拿捏很微妙的詞句。像是某些對男角一見鍾情的女角、被描寫成隨便在街上走也會摔倒看到內褲的角色,隨時隨地捲入色情糾紛而被寬恕的男主角,到底有什麼「可親」之處?

就算你不認同上述「可親」的推論,其實三木一馬自己打自己臉,後半段舉出一個既不可親,亦不知道可不可敬佩的例子:
這部作品的主角和女主角,其實可以說是完全破壞了我所知的電擊文庫作品現有概念。和讀者之間的距離非常遙遠,「根本不知道腦子裏在想什麽」的最強無敵主角──司波達也,和除了這個感覺很難投入任何感情的主角以外,完全都不放在眼裏的女主角司波深雪。 
這一對兄妹就我自己摸索出來的「自我規範」來說,明明是絕對不可能會採用的角色類型,但是看起來卻是魅力超群,讓我被作品劇情深深吸引住。說明白一點就是非常「有趣」。(P.259-60)
事實上,作為一部交代「撰寫小說的方法」的編輯法小說,三木一馬雖然列出了大量的條件(例如說,主角不能做不道德的事、有容易劫難的設定,文字簡單的作品),並且說,按照一定的公式去寫作,大概就能寫出「一部非常有趣的娛樂作品」,但三木一馬還是打圓場說「無視所有「輕小說正確創作法」、「有趣小說寫作法」等方法論(包括本書在內),寫出自己想要寫的作品。(P.198)」,才是最重要的一個條件。
換個講法,「只要有趣」就可以了。但如果「有趣」不僅僅限制於上述提及過的這些事物,還存在著好似《魔法科的劣等高中生》的特例,還要寫「因爲有趣不有趣,這種判斷其實每個人的感性都不太一樣,說穿了就是個人趣味」(P.132)這類同樣是俗稱「戴頭盔」的形容。

結果,《有趣》一書針對「有趣」這個詞語的描述,其實仍流於描寫一些可能出現的效果,例如說「看到『沒有背叛期待,而是背叛了不安』的那一瞬間。」(P.149)、「就是當你想要看到自己期待的故事發展,或者是覺該要有補充說明時,就看到自己需要的要素出現在數行後的文章當中之類的作品」(P.132),而甚少涉及到技法上、場景上的設計,或者是關於文字、書寫功力、文筆、場景設計、符號、修辭操作之類的文字功夫。換個講法,作為一部「小說教科書」,這部充其量可以用來搭建骨架,給一些基礎的概念,但似乎並不會比實戰要有用得多。

逃避很可恥,但有沒有用?

撇除小說教學,《有趣》一書寫的絕大部分都是三木一馬擔當編輯的工作(與及三木一馬自己吹奏自己怎麼樣敏銳),三木一馬的阿Q式「正向心理學」,與及三木一馬的小型傳記。
當中最有趣的,其實就是編輯一環。剛入門的編輯並不如(《SHIROBAKO》的製片,或者)連續劇一樣要四處出去回收稿件,追收舊債(P.108),而是「努力讓銷售冊數持續成長」的負責人(P.263)。為此,他們日以繼夜夜以繼日的和作者開會(這是非常「日式」的發展),商討作品,處理公司內的大小事務,例如印刷、宣傳、資源調配、大綱、審稿,參與新人獎評稿等等。結果,「書寫故事」這部分,反而不是作者最主要的側重。

如果《有趣》一書的確是嘗試「教」讀者怎麼樣創作一個故事,《有趣》最「有趣」的觀點,其實是指出作者要「把握「自己的體力(文筆功力和構成力)」(P.87),按照個人的能力,設計適當的故事情節。按照這個邏輯,下一個問題是,怎麼樣才可以「掌握自己的體力」?
倘若是已經出書的作家,或者是仍在學堂裡寫作的學生,大概可以請教老師、編輯、同業,或者是依靠自己寫稿的經驗。但,倘若是沒有出版經驗,沒有多少讀者,又不好意思找同業詢問的網路寫手,上述「把握自己的體力」、「和眾多讀者站在同樣的立場上」(P.114)與及眾多「理解讀者」、「理解群眾的喜好」等等理應該是編輯的行為,自然就會被作者吸收。進取一點講,套用天天座在〈三木一馬的選擇〉引用三木一馬的講法:這是「編輯無用論」。編輯被時代淘汰了。
「在這個網絡小說興起的時代,媒體們紛紛談論著編輯無用論。由編輯負責、提高作品的質量、擔保作品的質量,這些基本的業界規矩也許變得不再是必須的了。因此我們可能迎來的是,「誰都可以在小說網站投稿,並逐漸的把排名靠前的作品機械性的商業化」的未來。 
就算沒有編輯的存在,出版界也會繼續存在下去,並不斷地向世界推出有趣的東西。也就是說「編輯是沒用的」這個結論……「編輯無用論」是正確的,這麼一回事。」〈三木一馬的選擇〉/天天座
最可怕的是,三木一馬近乎是開玩笑引述自己與川原礫的對話,其實就預示了編輯被吸收:
「你說這個啊,是因爲最近我腦袋裏在執行『三木bot』,所以在撰寫原稿時,會直接給我像是『這裏應該要再誇張一點』,或是『這裏再弄得性感一點吧』這種修正指示。所以對我來說其實這已經是第二次會議了。」 
這個……三木bot太厲害啦!真想要大量生産發給我手上所有負責的作家!(P.178)
文章後半段指出,「三木Bot」的出現,其實是因為作家和編輯的價值觀催向類似,書中指出這種是『「家訓」相通』。來到了2017,這滿街都是川原礫這類網路作家的時代,「三木Bot」無時無刻都存在。作家不僅無時無刻都意識到讀者的喜好,讀者與作家之間的反饋是即時的,以致到三木一馬「通常不推薦作家上網看自己作品在網路上的感想」(P.297)顯得有點脫節——或者說,是個只適用於出版作家,不適用於網路作家的建議。

將這種想法用來看《Re:Creators》裡「編輯缺失」的現象,似乎又可以有幾種解釋。「編輯的缺失」可以純粹地理解成,因為編輯傳統上都是在暗處工作,沒有露面的必要,所以《Re:Creators》就直接消滅了編輯;而在14話,那個應該負責揣摩「承認度」、「觀眾的反應」這些行為的「編輯」,其實就是一眾參加Elimination Chamber Festival的不同作家,以致到作家本人,還有後來メテオラ提供的「承認力」計量。
和網路創作者一樣,《Re:Creators》的作家自行吸收了「編輯」的職責。實際上,不僅是「編輯」,一切發行,出版,與三木一馬口中「和目標同樣是『制作出一本書』的同志們組成集團」(P.254)的版本,是完全相反的:他們擁有自己的Twitter賬號,可以自主在個人的SNS發表作品;亦有一幕描寫了松原在Twitter上寫新故事,用瑪莉涅的插圖,拯救賽蕾姬雅。

將這個設定,放在一群職業作家身上,無疑非常突兀和奇怪。這種設定,將作品從「商業出版」拉開,反而更加接近「同人創作」;Faker說「Re:Creators就是一群作家的自言自語」,而這其實是很恰當的結論——事實上這的確是一部描寫作家群自言自語的作品。但這種處理,這除了是導致「創作者」這件事顯得沒那麼遙遠,拉近這群職業作家與水篠颯太之間的距離,還導致作品增加了一定的親和力。

「市場,去死吧!」的矛盾
又跳回來《有趣》:書裡最讓我覺得在意的,莫過於下面這一句句子:
明明是想要當個戰友,一起對抗市場這個敵人,結果卻變成戰友彼此在窺探對方心思,這實在是一點建設性都沒有。而且甚至有可能會破壞作家原本的個性。(P.180)
「市場」是「文創」的敵人的講法,在文學界也有出現過。香港詩人陳滅就曾經出版過一本叫做《市場,去死吧!》的詩集。故勿論詩,與及這本詩集的內容、形式、出版方法與標題的關係,一套必須投入市場,注定成為商業產品,被顧客注目,審視的詩集,竟然會有這個反市場,叫這些顧客和一切無形的規律「去死吧」的標題,而且還以這種包裝贏得暢銷的成績(《市場,去死吧》是香港賣得最好的其中一本詩集,),其實是一個極大的矛盾
來到《有趣》,三木一馬同樣搬出類似的講法。「市場」是一個充滿著未知的「敵人」,作家、編輯部、出版社等人是搭同一條船的乘客——但矛盾的是,「市場」既是敵人,但亦是需要討好的朋友:「市場」養活了無數作家。而且,當你考慮到,三木一馬整本書都在討論「如何討好觀眾」、和「眾多讀者(市場)站在同一個立場」這種心情其實可以說是「又要威又要戴頭盔」:既討厭市場,又不得不和市場打交道。

另一種很明確的矛盾,來自三木一馬看待觀眾的態度:輸打贏要。
我們當然很歡迎正面友善的意見。作家不論是在簽名會、各種活動,還是在書迷來信上看到讀者爲他打氣,真的都會非常開心,並且把這些能量化爲執筆寫作的動力。 
但是作品既然是要公開給不特定多數的讀者閱讀,那就不可能避免會有站在批判立場的意見出現。而在這些意見當中,有一些是基於深度考察和細節分析,尖銳地指出作品問題所在;但也有一些根本沒有任何理論可言,不管怎麽看都只是爲了想要中傷作家的嘲諷辱罵。 
如果因爲看到這些(並非是尖銳指正的)負評和漫罵,因爲過度在意而讓自己畏畏縮縮,那實在是太不值得了。 
我希望大家應該要重視的東西,就是「沈默的購買信號」。 
希望大家可以多想一想,在有限的時間和金錢當中,爲了這部作品而打出「購買信號」(也就是買下來)眾多讀者。在業界用語當中稱這些人爲「沈默的大多數」。(P.297-8)
只想要正面的觀眾意見,想要「透明的」「購買信號」、「沉默的大多數」,這種其實就和《Re:Creators》裡面出現過的那些「承認力」很類似,可以說是「沉默的大多數」的繼承版本。這類沉默的觀眾,處理起來最不費力,而且的確支撐了作者的生活,這是理想世界裡的觀眾——一群沒有殺傷力,只會點頭,適當時候掏錢,並且以「數字」體現出支持度的觀眾

就只是,在現實生活中,打出「沉默的購買信號」的那些人,其實並不必然就是三木一馬口中那些對作品滿意的人。不管是日本還是香港還是台灣還是任何地方,「購買信號」並不等於讀者會對作品滿意。買了以後才後悔,讀到最後發現被作者背叛了,於是乎作畫水準和內容越來越差,去到最後才發現是垃圾遊戲,或者是因為靠片/爛片才入場(例如《天機:富春山居圖》、美國的《The Room》)……諸如此類的作品,每年,每季,每時每刻都總會有。《正解的卡多》,或者近期劣評如潮的《煙花,應該和誰看》(雖然我給的是正評……),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。
將「沉默的大多數」詮釋成「支持」或者「反對」一部作品,亦只是和香港政府的Goodest Logic一模一樣,站不住腳:因為有五十萬人上街,所以有剩餘的「沉默大多數」六百五十萬人,反對遊行,是基於錯誤的假設。他們主觀地希望,「所有沉默人的大多數都會傾向我這邊」、「買了書的人大概都是看到滿足才會買」、「看完了我的動畫還買了BD的人,一般都是喜歡我的作品」的假設,但實際上當然沒有任何證據支持。

退一萬步講,倘若「沉默的大多數」真的成立,三木一馬口中的「沉默的大多數」,其實不應該拘泥於「購買作品的讀者」所給出的意見。真正的「沉默的大多數」,是那些選擇了其他媒體(而沒有選擇「小說」)的那些人,或者是那些已經看過作品,但是已經放棄了作品的人們。而且,三木一馬其實非常意識到這點:「有非常多不同媒體同時發動情報攻勢……要能在不造成負擔的前提下,順利傳達出「有趣」之處在哪才行」(P.173)。

這種只想要贏的意見,雖然是很適用於三木一馬安慰自己的作者,亦很貼近三木一馬的人生觀和審稿觀點,但卻無助理解現實:既要消滅編輯,依賴作者對讀者和市場的幻想,又要想像世界只有「沉默的大多數」,想像每個人都只會頭和不點頭,而沒有人會發聲抗議。這種又要馬兒好,又要馬兒不吃草的邏輯,雖然很不現實(甚至乎被Faker 講是「脫離現實」的處理),但的確是許多人的期望。

評論與編輯的消滅
那些被打成是「黑特」的網站、所謂「沒有根據的」中傷,無視倒是沒什麼問題——這種《Re:Creators》裡也拿出來處理過。但,針對「尖銳地指出作品問題所在」的所謂「評論」、「考察」,三木一馬幾乎是什麼都無說過,唯一一句感想,即為上面這句略微提及的問題。換個講法,這種是無視。

《Re:Creators》的處理其實亦有同樣的風格:阿爾泰爾是最接近「評論」的角色,然而評論不能改變作品的構成。這是編輯若有若無的實權。同樣地,你其實亦可以說,《Re:Creators》對評論是「沒意見」,甚至乎「無視」一切評論的。
「評論」有幾種不同意義。歷史上的文學評論就發掘過、奠定了不少西方文學作品的經典地位,例如莎士比亞的作品。評論的其中一種意義,是為了發掘出作品新鮮的欣賞方式、角度,繼而給出有意義的批評和有建設性的改善。除了單純的好壞、差劣,褒貶,一部好的評論,應該能將作品的賣點,某些未曾被觀察過的角度,分享給讀者和觀眾。這些角度,同時亦能對於不察覺問題的作者,編輯,有一定裨益。
這也就是說,小說業界在這條名爲跨媒體發展的河流當中,是位在最上遊的位置。而我之所以會覺得小說非常適合用來跨媒體發展,也許就是因爲在腦海當中,已經想像出這部作品從源流開始,一路流向越來越寬廣的下遊地帶這種景象了吧。(P.274)
評論的地位其實很類似編輯:他們同樣是負責給意見,希望修正作者至各自理想的形態,以各自的知識協助作者寫出更好的作品——編輯以實務和個人閱讀作品的經驗,以致到絕大部分的讀者、觀眾,甚至乎不會意識到「編輯」存在過;而評論則是以學術、修養、理論,在明處(出版物,網路演講,貼文等等)嘗試協助作者和觀眾以另一種角度理解作品。就只是,兩者位處於河流上完全不同的位置:「編輯」在上游,「評論」在下游。編輯在暗,評論在明。
但在這個年代,「評論」就和「編輯」一樣,同樣是一種快消滅的職業。「評論」之所以會被需要,是因為廣大的讀者、聽眾,無法得悉作品內容,或者是畏懼發表評論,或者是不知道怎麼樣評論,表達意見。然而,來到這年代,當每個人都可以評論,每個人都是作者的評論家,「評論家」根本是一點也不重要,亦無任何權威性。觀眾沒有必要參考評論家的意見——他們自有意見。對於作家,觀眾「持續而沉默的購買訊號」、「持續不止的承認力」、市場所呈現的催勢,各種無形的數字,就是最好的評論。
正因為每個人都是評論,你再無法獨立從觀眾當中劃出「評論家」。評論家在這時代還依然能生存,要不就因為他們以學養、學府,包裝自己成為某種「美學上」崇高的觀點(但事實上,這些觀點可能只是一些循環論點),要不就是累積了一定的人氣,俗話一句就是所謂的「KOL」。評論家之所以是評論家,似乎再也無關論點和內容的精銳,無關學養,而只是關乎內容是否好笑、影片吐槽、論點,能否為讀者帶來共鳴。 

結語:像我這樣的一種焦慮
讓我們總結最後這幾節說了什麼:在這種世界裡,「承認力搖擺的方向」、「沉默的購買訊息」等等沒有言明的資料,就是評論;「作品的銷量/點擊數/流行的催勢」、「三木Bot」,或者是《Re:Creators》裡眾多虛構出來的觀眾,則是長時期實裝在任何作者的腦海裡的虛構編輯。

套用《Re:Creators》和《有趣》的講法:儘管「但其實到底(夏娜大賣的)勝因爲何,我到現在都還不是很清楚。」(P.116),但是因為資料流通,這時代的作家擁有接近完美的資訊,故此他們根本就是不需要編輯也不需要評論,他們已經懂得自己調節,自己猜測市場(儘管市場並不容易猜測)。市場是編輯亦是評論。每個作家腦海裡都有自己的編輯。他們還會主動接受資訊,理解市場流行什麼作品,明白客群的喜好,繼而控制作品方向。

而這就讓我回收這篇文埋下的伏筆:大概就是因為我意識到,沒有製作組需要這樣的評論——這些粗淺的評論就算翻譯成為日文,亦無法改變日本動漫界,而大概只會被當成是某種和jin115同等的黑特。

同樣地,90年代因為EVA各種精巧的符號,繼而曾經紅極一時,被阿宅奉為圭臬的「考察黨」,如今看起來,就只是一種不值得一提的文化現象。儘管我從來都不以考察自居,而只是一個寫感想的人,這種上萬字的文章,只不過是一種會被批評為小眾的、離地的,充滿著阿宅的自言自語的文體。
然而,花了一萬字再講一次《Re:Creators》,如此喋喋不休地寫了一長串,我願意講,正因為這種作品很有趣,正因為這部作品揭示了上面這種矛盾:既想要紅,想要多人讀,但又不想被人指指點點——以致到我身為一個寫字的人,也頻繁感受到這種想法。

作為一個作者,寫了這麼多年的文章,我從來沒有過如《Re:Creators》一樣,認為「只要這個世界繼續存在,你創作的《伏格爾騎士》就能繼續下去,直到迎來大團圓結局。」;作為一個寫字的人,我永遠都是焦慮的。我焦慮自己寫得不夠好。我會因為被人指指點點而焦慮。我會因為身邊所有同樣寫作的人而感到焦慮。儘管我仍堅持這並不是一套完美的作品,但《Re:Creators》其實很準確地捕捉到這種現象:一種廣泛的焦慮感。

不僅是「對於同人作品」的焦慮感,還有對於其他作家的焦慮感。
「阿爾泰而啊,這個(眼鏡啊),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東西,因為——沒錯,這幅眼鏡的主人,我,創造了你,就是為了讓他看到。」 
「島崎……我……我有很多話想對你說,真的有很多話想對你說。你真的很厲害,能創造出非常出色的作品,但我卻認為,正因如此我才不能和你並肩同行,我真的很害怕。我沒能救你。我以為這樣我就可以和你並肩同行。但其實並不是這樣,我並不想停下,而是想持續前進,去和你欣賞同樣的風景。但是……我卻停滯不前了。 
但是,我還是想一睹你看到的景色。所以,松原先生,瑪莉涅小姐,中乃鍾先生,八頭司先生,駿河小姐,高良田先生,大西先生,還有你的阿爾泰爾帶來的所有人,在大家的幫助之下我才來到了這裡,為了看到你眼中的景色」(《Re:Creators》21話)
《Re:Creators》最後寫水篠颯太以自己的創作面對焦慮感。這種處理呼應島崎手上的眼鏡——「以虛構的創作,看待創作及創作之外的事情」,其實是很沉溺的一件事(就和這篇文最後以評論寫評論的狀態一樣),俗話一句,就只是高等的自High。但創作本身就是一種(如三木一馬所講),是為了心目中的某個特定的讀者而寫作。
對於一部作品來說,「預設讀者」是非常重要的元素。 
所謂的預設讀者,就是自己最想要讓他們看到,讓他們來閱讀自己作品的對象要去想像他們幾歲,是怎樣的人,平常過著怎樣的生活,有什麼樣的興趣。會在什麼時間看書,在學校或公司裡處於什麼立場。以及在他們接觸到這部作品時,應該會有什麼樣的感覺(P.38)
以目標族群來說,的確是非常冷僻,但是「飆速宅男」並不是只有公路賽社團成員才會購買的作品。我們每一個人,多多少少都會有去窺探自己未知世界的慾望存在。如果能夠讓自己「一邊享受到樂趣」,一邊還能夠接觸到這些和自己可以說是沒有任何關係,正常來說大概是一輩子也不會去了解到的未知世界,那就更能夠吸引大家的注意力。(P.40)

對於某些找不到目標的作者,對於某些沒有「三木Bot」的作者和讀者,還有,對於一眾期待的讀者,「創作」在於充當這種媒介和渠道:「君に伝えたいことが/君に届けたいことが/たくさんの点は線になって/遠く彼方まで穿つ」(Tell Your World/Livetune)。

將點牽引成為線,作為一個寫動漫感想的人,只是為了某些想要讀的人寫文章,我想,這就是我想要寫的東西——這就是我想要做的事情。

那麼,不知道,讀到這裡的你,又覺得怎麼樣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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