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/27/2014

寫手

從不知道什麼時候,寫手成了一種美稱。能在某些著名的新聞投稿,得一角客場,彷彿成了無上光榮,連帶你日後投稿去其他媒體也得註明「曾是某某客場作者」;能在報紙登稿做廉價勞工,彷彿代表你是一個有價值的寫手。然後大家眼中的寫手都總是好似王迪詩一樣,總是很有文化氣息的嘆杯咖啡、讀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的 The Moon and Sixpence,然後口裡蹦出一句不知道從哪裡來的法文,C'est la vie。

而我從來不知道寫手有什麼好羨慕;就和天下萬千的創意工業一樣,寫手這東西的問題並不是只是稿費少每日工作量多壓力大,而更有可能的是沒稿費。像是我這種網路寫手只是整個食物鏈的最底層——就是那種被人偷完文偷完 Video 轉載截圖還要感謝被傳開,回對方一句「感謝你推廣我的文章」,但實際上根本沒有任何一個讀過那篇文章的人會來找你。假如你不甘心回嘴,你甚至乎被惡言相向。所有人都是寫手,也因此所有人也不是寫手,這些事情正好證明了這個道理。

墊在上面的是受公司、雜誌、報紙二分四寫稿,真正不再是興趣而有錢收的「寫手」;在之上的是作家——指的當然是那種出書、為雜誌寫作的作家。和音樂人設計人創作人和任何做創作的人一樣,死線、題材不足、人流不夠、意見、筆戰、修稿,永遠是問題;許多寫手都享受寫作的過程,但修稿或者是看留言則是永遠不會再做的事情。修稿還好,那只是對著米粒雕花;但留言只有罵永遠沒有讚,而就算有讚賞你也大概會自動跳過。諸如此類的固定關鍵詞總會出現在流行的文章,諸如說五毛、中共打手、不客觀、不中肯、過於主觀、垃圾文章、左膠、右膠、學棍……諸如此類諸如此類,總而言之只要和自己所想所講的不同就會有人攻擊你,總會有人不同意你,總會有人刻意花那幾分鐘來讓你的心情變差。網路證明了大家都是閒人,時間太多,壓力太大,出氣袋處處都有——而最近已經快進化到文章也不用讀。隨便選一個看標題不合意的文章,錘兩拳說這作者是標題黨就可以了。

至於出書、真正邁向職業寫作當然不僅有這些問題。人們常問麵包與愛情要那項,許多作家或者也會選擇愛情而棄麵包,因為自己的興趣;但真正讓他們某日回心轉意,相信麵包的難能可貴,或者也是自己。出版社認為你銷情差所以不出書,你大概還能認定這是實力問題,只要讀多點小說,鑽研文筆研究潮流,某日就可以回去再投稿再寫過了。但當你也開始質疑自己、不信任自己的能力,這會是這職業的終焉。沒有什麼比作家這職業更依賴其他人,「某日假如大家再也不喜歡我的作品了,我能怎麼樣辦呢。」、「這部作品買完一刷了,可是某某某作家怎麼樣賣得比我快呢。」。當寫作不再是因為「你喜歡」、「你覺得可以賣」、「你覺得很有趣」,而是因為你的編輯命令你、或者是你的讀者們希望你這樣寫。你手上的這部作品的作家早已不僅是你一個人,而是你身邊認識的所有人。縱使許多寫手口裡說「我會寫自己寫的東西」,但當名氣到了,你不得不關心他們的想法,可是沒人會關心你的想法。

那麼為什麼還會有人當這職業?讓我們來引用毛姆《月亮與六便士》的書本介紹:

「我膽敢成為別人眼中不可理喻的瘋子、執迷不悟的傻子、冷酷無情的負心漢,只為不負內心的熱情與理想!」

是的,那麼我就回去寫我的小說和讀毛姆了。順帶一提我完全沒讀過毛姆的這本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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